官方二维码

 
 

加多宝痛败 “中国第一罐”之争就此终结

   日期:2016-05-14     浏览:118    评论:0    
核心提示:5月10日,白云山(600332)发布公告,称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,驳回了加多宝(中国)公司、广东加多宝公司七连冠系列广告语案的再审
  5月10日,白云山(600332)发布公告,称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,驳回了加多宝(中国)公司、广东加多宝公司“七连冠”系列广告语案的再审申请。至此,加多宝“七连冠”案以彻底败诉告终,加多宝王老吉之间的“中国第一罐”之争就此终结。

  据了解,2014年3月24日开始,加多宝中国、广东加多宝陆续在其官方网站、南方日报、深圳特区报、信息时报等报刊媒体,北京各大超市等宣传“国家权威机构发布: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‘中国饮料第一罐’”、“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‘七连冠’”等。

  王老吉认为,加多宝进行上述宣传系故意混淆是非,意图侵占附着于王老吉凉茶上的巨大商誉,让消费者误认为加多宝凉茶就是王老吉凉茶,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合法权益,因此诉至北京三院。

 

       2014年12月4日,北京三院做出一审判决,加多宝败诉。法院认为“‘加多宝’品牌是自2012年才开始独立投入使用,其品牌历史还没有七年之久。涉案广告语的表达存在与事实不符之处。同时,这种处理后的广告向消费者隐瞒了加多宝集团生产的罐装凉茶在2007年至2011年期间是‘王老吉’红罐凉茶这一事实。涉案广告语由于在表达上不真实、不恰当且遗漏了重要的信息,足以导致相关消费者误解,侵犯了广药集团、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正当利益,损害了公平平等的竞争秩序,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所规制的虚假宣传。”

  针对此,法院判定加多宝需立即停止使用涉案广告语;在其官方网站、《南方日报》上连续七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;赔偿广药集团、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。

  随后,加多宝表示不服,上诉至北京高院,北京高院于2015年7月对该案进行二审,维持原判。加多宝再次不服,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,要求再审,也于近日被最高院驳回。

 
打赏
免责声明:
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、企业机构、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,仅供参考。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、观点保持中立,不对内容的准确性、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。如果有侵权等问题,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。
 

加多宝痛败 “中国第一罐”之争就此终结二维码

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:"futian59688",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,热点产品深度分析!
 

 
0相关评论

 

首页| 二维码支付  |  关于我们  |  联系方式  |  使用协议  |  网站地图| 排名推广 | 广告服务| 积分商城| 留言反馈|违规举报

优企站 ©2012-2016 YOUQIZHAN.COM 【优企站】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6035034号-3